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手册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指导我市各特色商业街区科学、精准,从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全市特色商业街(区)、步行街(区)及街区内相关商户。
一、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疫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街区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防控,依靠科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街区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统一防疫工作,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防疫工作。
4、四方联动,共筑防线。建立街区、街道社区、派出所、疾控中心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街区出现健康码“红码”、“黄码”,14天内有过新冠疫情感染病例接触史人员,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等情况,应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同步开展应急处置。借助属地完备的防控力量助力街区疫情管控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对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督导和指挥,由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
2、综合工作组
职责:负责防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筹备;负责街区防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传达工作;负责建立、登记街区员工排查台账;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联络组
职责:负责街区、商户对疫情的正面宣传引导工作;负责疫情防控舆情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按规范流程和内容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4、防控指导组
职责:负责街区出入口管控工作;负责新冠疫情疑似症状商户、游客管控及就诊协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街区入口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负责与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联动联络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应急保障组
职责:负责指导街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导项目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6、落实主体责任
各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落实街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细化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街区疫情防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全市特色商业街(区)、步行街(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特色街区一体化管理导则》有关精神,及时建立完善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统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齐心协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对以下六大危险源及时全面进行监测
第一类:健康码“红码”人员。立即就地隔离,做好个人防护、禁止流动,立即上报综合工作组、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疾控中心。
第二类:健康码“黄码”人员。立即上报综合工作组、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至就近“黄码”核酸检测机构检测,按规定进行健康监测。
第三类:疑似新冠疫情症状人员。立即上报综合工作组,至就近核酸检测机构检测,按规定进行健康隔离。
第四类:14天内有过新冠疫情感染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立即上报综合工作组、属地街道社区,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
第五类: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综合工作组、属地街道社区,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
第六类:有关时间段内,在上级部门公布的省、市内重点监控和隔离观察的有关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班次、公共场所、居住小区等)活动的人员。立即逐级上报,做好个人防护,至就近核酸检测机构检测,按规定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二)做好街区管理机构日常防控工作。
1、严格员工体温检测。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须自觉佩戴口罩,按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工作区域,若体温超过37.3℃,勿入办公楼及作业区。
2、公共区域严格消毒,每日至少3次对办公区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等部位进行消毒。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所有进入办公楼的外来人员首先进行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是否为绿码,查看行程码有无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发热、咳嗽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
4、所有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每日对员工进行仔细排查,了解身体状况、健康码是否为绿码、所在位置,并做好台账登记,办公室统一备案。
6、准备充足的隔离应急物资,建立隔离机制和隔离场所,做到发现一例,上报处置一例,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
7、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引导员工掌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三)街区出入口、街面防控工作。
1、疫情期间,在街区入口,地下停车场入口,设置 24小时疫情防控监测点位。
2、各入口位置配置临时隔离点,并设提示牌标注街道社区联系电话及方式。配备充足隔离保障物资,确保异常情况发生后及时处有效处置。
3、所有进入街区的人员(商户、游客)须体温测量正常、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和佩戴口罩后进入。
4、每日对街区商户及其员工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健康码并登记,发生异常立即上报;
5、每日至少3次对街区公共区域(楼道、卫生间等)、客服中心区域等部位进行消毒。
6、保持街区内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采取密闭化运输,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到每日一清。
(四)街区防疫信息发布及日常宣传
1、街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街区游客、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2、在街区入口及其他等候区设置地面标识(一米线)。
3、街区安装与防疫措施相关的综合专用标识(包括图示),以提醒遵守防疫措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卫生、消毒、注意座席区行为等)。须为视障人士设置地面标识和适当的无障碍标识。
4、通过街区公共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和海报等传递最新疫情信息,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5、通过街区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网站等线上平台传递最新疫情信息,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6、通过街区工作微信群、QQ群、电话,粉丝微信群、QQ群等方式传递最新疫情信息,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四、 街区经营场所防疫指引
1、环境卫生要求
(1)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人流密集时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要求;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2)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桌(台)面、购物车(筐)把手、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消毒。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3)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4)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2、个人卫生防护
(5)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
(6)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
(7)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3、限流限距措施
(8)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应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9)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通过管控分流,合理控制场所内顾客人数,防止造成人员聚集。
(10)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11)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五、街区经营场所防疫指引
(一)出现健康码“红码”人员。
1、街区、商超、商户入口疫情监测点位发现健康码“红码”人员。
(1)现场管控人员应将相关人员就地隔离,并做好个人防护,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应急保障组、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疾控中心,由领导小组全面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状态。
(3)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现场管控人员管控“红码”人员区域,禁止其他人员靠近,关闭临近出入口,等待街道社区、派出所、疾控中心到达。
(4)街道社区、派出所等机构人员到达后,现场人员严格按要求全面配合相关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应急保障组,应急保障组了解情况后立即逐级上报,并在1小时内上报上级公司。
2、街区内部出现健康码“红码”人员。
(1)接报人员接报后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并要求上报人员对“红码”人员属地区域进行关闭,限制人员出入。
(2)相关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上报应急保障组、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疾控中心。
(3)应急保障组接报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全面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状态。街区疫情管控人员立即着防护服到达现场,封锁“红码”人员属地区域,禁止人员流动。
(4)通过无接触方式,要求“红码”区域人员立即做好个人防护,等待转运;并了解“红码”人员街区行踪轨迹,对所有行动区域进行全面封锁,等待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等人员到来。
(5)街道社区、派出所等人员到来后,严格按要求全面配合相关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应急保障组,应急保障组了解情况后逐级上报,1小时内上报上级公司。
(二)出现健康码“黄码”人员。
1、街区、商超、商户入口出现健康码“黄码”人员。
(1)现场管控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将“黄码”人员,引导至隔离区,同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2)相关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上报应急保障组、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并安排人员接替相关岗位。
(3)应急保障组接报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应急防控工作,街区疫情管控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等待街道社区、派出所人员到来。
(4)街道社区人员到达后,按要求做好相关行踪流调及其它配合工作,应急保障组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
2、街区内部出现健康码“黄码”人员。
(1)接报人员接报后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并要求上报人员控制“黄码”人员流动。
(2)相关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上报疫情应急保障组、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
(3)应急保障组接报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应急防控工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疫情管控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后至现场,对“黄码”人员区域进行人员流动控制,同时了解“黄码”人员在街区行动轨迹,等待街道社区人员到来。
(5)街道社区人员到达后,按要求全力配合相关工作,应急保障组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 。
3、项目员工出现“黄码”人员,应立即上报属地街道社区,若在岗,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至就近核酸检测机构接受检测,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健康检测或居家隔离,健康码转为“绿码”后方可返岗。
(三)出现疑似新冠疫情症状人员
1、员工出现疑似新冠疫情症状人员,如:发烧、咳嗽、咽痛等,应立即上报综合工作组,综合工作组接报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2、疑似疫情症状人员须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就近核酸检测机构接受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以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同时将结果上报综合工作组。
3、疑似疫情症状人员经医学观察排除,或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方可返岗,健康监测期间须每日将健康情况上报综合工作组。
(四)14天内有过新冠疫情感染病例接触史人员
1、14天内有过新冠疫情感染病例接触史人员,一经知晓,须立即上报综合工作组、属地街道社区,做好个人防护,等待转运。
2、综合工作组接报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对接触人员行踪进行了解,相关情况明确后再次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公司。
3、严格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隔离观察。
(五)14 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1、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返蓉后应立即向综合工作组、属地街道社区上报。
2、旅居史人员须按要求完成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并确定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岗。
(六)有关时间段内,在上级部门公布的省、市内重点监控和隔离观察的有关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班次、公共场所、居住小区等)活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综合工作组、属地街道社区,严格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隔离观察。
六、 后期处置
(一)疫情事件调查必须实事求事,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疫情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规范流程做好宣传引导、外部舆情监控及处置,及时消除疫情负面影响。
成都特色商业街协会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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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街区疫情防控承诺书(参考模板) 附件2. 街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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